工商各种疑难问题解答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企业名称没有使用符合规范的汉字。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外国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政名称、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
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一)公司名称有效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二)公司名称延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